[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01X/2021-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重庆市奉节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及其疫源疫病监测;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指导航空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林业援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人事财务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

2.下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奉节县林场。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个行政单位和8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奉节县林业局(机关)、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奉节县林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关改革情况。1、组建奉节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分散在县林业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县木材检查站的执法职责进行整合,将奉节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并入奉节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保留奉节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奉节县木材检查站牌子。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2、组建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整合奉节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奉节县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以及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奉节县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等8个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职责。为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组建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将分散在林业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县蚕桑站、县林木种苗管理站的林业产业发展公益性、事务性职责整合,加挂奉节县林草种子种苗管理站、奉节县蚕桑站牌子。为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组建奉节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将分散在县林业局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森林火灾预防职责整合。5、组建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将分散在县林业局机关内设机构和是事业单位的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整合。6、将奉节县退耕还林管理中心更名为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7、保留奉节县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油橄榄研究院、奉节县中药材研究院)、奉节县林场。

二是编制核定情况。2020年底奉节县林业局核定公务员编制12名;下属事业单位中执法支队核定编制12名,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核对编制7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491.7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9491.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9491.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108.69 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支出含年初结转资金,今年无年初结转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491.7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80万元,增加9.7%,主要原因是 2020年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国土绿化项目、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49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108.69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据含年初结转资金,2020年决算支出数据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491.7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9491.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9491.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8.69 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支出含年初结转资金,今年无年初结转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491.7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80万元,增加9.7%,主要原因是 2020年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国土绿化项目、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49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108.69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据含年初结转资金,2020年决算支出数据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8.61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16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及年底追加改制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补差。

2)卫生健康支出100.69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5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4743.28万元,占49.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3.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项目及国土绿化等项目支出进度加快。 

4)农林水支出3925.61万元,占4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0.43万元,增长215.39%,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森林培育、湿地保护、森林保险 等项目支出进度加快。

5)住房保障支出73.55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40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增资及预算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费用等。公用经费29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0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口径增大。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加1.8%,较上年支出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时未预算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导致年初预算数字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严控公车管理,厉行节俭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严控公车管理,厉行节俭政策。  

公务接待费8.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万元,增加3.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时未预算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导致年初预算数字小。较上年支出减少0.43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7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6.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6万元,增长34.22%,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口径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各项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重视专技人员的技术培养,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38%。主要用于中介服务及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156.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绩效考核目标。 


  1. 绩效自评结果(本次从上述17个项目中,抽取1个重点专项项目,进行决算公开)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奉节县林业局

            关于2020年第一批林业扶贫项目自评汇总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县财政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奉节县林业局奉节县财政局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林业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林计〔20201号)计划文件和《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060号)资金文件下达2020年第一批林业扶贫项目财政资金275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第一批林业扶贫项目已到位27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第一批林业扶贫项目已到位2750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新建油茶加工厂1座,水池4口,产业路5公里,中药材种植4000亩,中药材加工厂1座,智能蚕桑车间1座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0年度,林业局严格按照县级“七个一”标准,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提高了资金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展中药材、油茶、油橄榄、蚕桑产业,提升经济效益,产业稳步推进。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果桑园新建水池6口;新建产业路5公里;新建油茶加工厂1座;新建中药材加工厂1座;新建智能蚕桑车间1座。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为100%,当年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受益建卡贫困户3001020人,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现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按照规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项目中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73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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