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林木采伐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20〕850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工程使用奉节县林地采伐林木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工程使用夔门街道、兴隆镇、永乐镇、长安土家族乡林地采伐面积18.9841公顷,采伐活立木蓄积1099立方米,出材量581.6立方米。
二、请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项目必须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林地。在采伐作业中,要严格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要求,周密部署、落实人员认真组织,严禁超批准范围、面积和蓄积进行采伐。同时注意森林防火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当年需采伐的林木必须当年12月25日前采伐结束,并上报采伐结果,采伐的林木归林权人所有。
四、落实监管责任。请夔门街道、兴隆镇、永乐镇、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派员对采伐情况进行监管并作好监管记录。发现违法采伐的应及时制止。在制止的同时乡人民政府及相关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及时查处,防止损失扩大,不在自己授权范围内的,请及时移交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
五、落实档案管理。请相关单位搞好档案管理,确保检查资料齐全。
奉节县林业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