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技特派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选派:
(一)征集需求。市科技局会同区县科技局征集服务对象对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具体需求,并统筹确定各区县选派名额。
(二)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公开发布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通知,明确相关具体要求。
(三)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市级科技特派员,登录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自主选择申报拟服务区县。首次登录的,应当先行注册。
(四)区县推荐。区县科技局按照确定的选派名额,根据科技特派员在线申报情况和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提出拟选派市级科技特派员名单,推荐到市科技局。
(五)审核确认。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