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备案“重庆市星创天地”?
日期:2022-09-16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重庆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二)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具有一定面积的固定场所、试验示范基地和网络信息平台、研发设施设备等软硬件条件,内部运营管理制度完善,能低成本地为创业者提供办公、研发、测试、培训等公共服务。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3个。

(三)具有相应的产业基础和科技支撑。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一定规模的相对集中连片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集成一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助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至少有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服务人员,协助创业者解决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难题。

(五)具有较好的支撑保障机制。落实财税、金融、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健全技术参股、利益分红、股权转让等利益共享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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