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废止奉节县飞洋新天地幼儿园办学许可的
公 告
2026年 第3号
为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强化民办办学许可监管,县教委对辖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情况开展核查。经查,奉节县飞洋新天地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已到期,且长期无实际办学行为,依据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现就该园办学许可废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奉节县飞洋新天地幼儿园,办学成立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3日。经县教委核查确认,自2025年9月起至今,该园所无任何实际招生、教学及办学相关行为,已停止办学运营。
二、废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相关规定,该园所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存续期间长期无实际办学行为,其办学许可依法自动废止,审批机关依法履行公告程序。
三、相关事项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奉节县飞洋新天地幼儿园办学许可正式废止,不再具备合法办学资格,不得继续开展任何学前教育办学活动。请广大市民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切勿选择已废止办学许可的园所就读,切实保障自身及子女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