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3年脱贫户大学生学费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庆籍建档立卡贫苦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18〕3号)等文件的要求,对2020年秋季前入学现仍在校就读的脱贫户大学生实行资助全覆盖,现将方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28日(15个工作日):
一、资助对象
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2020年秋季前入学现仍在校就读的脱贫户大学生。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受助学生休学期间、退学、开除不享受学费资助,留级累计享受的年限不得超过相应层次专业学业年限。
二、资助标准
学费标准每年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
三、申报方式
原网上资助中报系统(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已享受学费资助的脱贫户本专科大学生,由各乡镇(街道)通知学生。在校就读期同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网上中报、市外高校就读的,必须在系统中上传重庆籍脱贫户大学生在校脱读及学费标准证明,继续享受学费资助。联系电话:王老师,56551708。
四、资金预算
本项目预计脱贫户大学生学费资助人数730人,使用资金500万元,市级教育资金承担25%,扶贫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各承担37.5%,需资金375万元。
五、监督举报电话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51059;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