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25年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特殊困难群体贫困生: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军残子女、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学生等由相关部门数据确认身份的贫困学生。
其他贫困生:突发因灾因病等重大变故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在经奉节县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至6周岁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免收保教费、生活费。财政安排资金对未实施营养改善幼儿园(校)每生每年资助保教费和生活费共计2160元,已实施营养改善幼儿园(校)每生每年资助保教费1500元。
三、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1.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2.非寄宿的脱贫户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标准:非营改试点小学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1400元;营改试点小学每生每年1625元、初中1750元(只补助与营改补助资金差额到校);其他享受资助的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四、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1.免学费:免除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不含残疾人子女)的学费,市级重点普高每生每年1600元,一般普高每生每年800元。公办学校不得再向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收取学费。
2.国家助学金:优先解决“特殊困难群体贫困生”。脱贫户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非脱贫户的“特殊困难群体贫困生”每生每年2000元/生。“其他贫困生”每生每年1200元
3.免教科书费:在奉节县普通高中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按照每生每学年平均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所有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各高中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规定教科书费用。
五、中职学生资助
1.免学费:在我县就读中职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期间最长不超过3年。
2.国家助学金:在我县就读中职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农村学生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城户籍学生资助比列为50%),脱贫户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3.免住宿费:对“特殊困难群体贫困生”和“其他贫困生”的中职寄宿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上学期学生,每年每生补助500元住宿费。资助期限为2.5年。
4.免教科书费:在奉节县中职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按照每生每学年平均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所有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各中职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规定教科书费用。
五、常规资助办理流程: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填奉节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初审上报→教委汇总会同各职能部门审核反馈→县教委制定方案→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学校银行打卡给学生。
咨询电话:56551525(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 56551419 (中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