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538/2024-00302
[ 发文字号 ]
奉节教函〔2024〕120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26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奉节县静逸斋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变更的批复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奉节县静逸斋艺术培训

有限公司地址变更的批复

   奉节教函〔2024〕120号


奉节县静逸斋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递交的《关于变更奉节县静逸斋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地址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勘查,同意奉节县静逸斋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地址的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地址由“奉节县永安街道夔州路297号附1幢一层”变更为“奉节县夔州街道竹园路502-48”。

其它要素不变,请你单位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登记信息,换发相关证照。

特此批复。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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