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制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制作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制作 |
39.5 |
0.5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金来源为市上专项补助资金,预算金额为39.5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www.cqfj.gov.cn/bm_168/jtj/上查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2.报名方式:请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到代理机构处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如未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处报名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递交
1)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以现金的形式缴纳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出具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此收据的复印件作为响应资料附于投标文件中。
2)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
3.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缴纳技术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一)采购人: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723669766
地 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路18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国勇
电 话:13996517864
地 址:重庆市奉节县下王家坪市政综合楼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