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港口码头生态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分享了奉节采取“六大”措施,确保港口码头生态环保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加强执法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对港口码头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善环保设施,做好货物装卸过程中的防尘、防污措施。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港口码头进行查处整改,提高其环保水平。2020年至2024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08件,处罚金额270.93万元。其中涉及生态环保案件56件,处罚金额128.24万元。
二是严查审批事项,确保合法经营。对辖区码头开展符合性检查,严格对照原审批相关文件,通过询问企业业主、查看现场界桩,对照原审批相关图纸等方式,确保港口无违规建设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巡航力度,重视岸线保护。重视岸线保护,加强巡航检查力度,严查侵占港口岸线和非法港口作业行为。对发现其他侵占岸线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线索至其他部门,2020年至2024年向相关单位移交线索5件。2024年,已查处非法港口作业违法行为2件(其中未取得港口备案从事港口服务1件,未按照审批的泊位性质和功能接靠船舶案件1件)。
四是加强船舶检查,严防船舶污染。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和“船E行”船舶污染物交付平台对进港船舶开展核查,严格核查船舶污染物交付情况,督促船舶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今年共核查船舶291艘次。
五是加强联勤联动,确保整改到位。奉节支队长期与长航公安、农业渔政、长江海事、属地乡镇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今年累计已开展5次联合执法,提升了监管效能。在县交通运输委的统一部署下,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相关问题,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督促企业整改进行整改。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环保意识。确保法制宣传“五进”(进单位、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落实落地。定期开展“五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向船舶船员、港口码头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宣传长江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奉节支队自主首创开发的执法管理系统,每个执法相对人必须接受“普法教育”,即“普法教育”作为行政执法案件处罚其中的一个环节,脱离这一环节,案件无法办结,达到“谁执法谁普法”“谁违法谁接受普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