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 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我局就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法治交通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交通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作为交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常态化推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书籍。聘请交通执法专家对全县交通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针对基层单位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全面提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
(二)切实履责示范带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专题研究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建立并落实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法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四)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汇总,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五)贯彻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协调、考核、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局聘请法律顾问1人。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印发了《奉节县交通局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公示工作的通知》,并将结果公布。规范文字记录,按照市交通局规定的执法文书式样,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规范、齐全;加强音像记录,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我局现配有执法记录仪台,实现对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查封扣押、送达等环节的音像记录。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奉节县交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的案件标准、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2022年以来,我局无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严厉开展打非治违、治理超限等工作,累计办理案件773件,处罚546.3万余元。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完成“三化建设”,传统执法管理模式和落后执法方式得到明显提升,并作为先进工作典型在全市推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内容,领会《规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规定》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统揽全局。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2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交通一体建设。
(四)强化监督。局党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少数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在理论学习方面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对法律法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主要依托集会、标语等形式开展,存在影响力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风气的问题。宣传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宣讲、法制宣传栏制作、普法资料发放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渗透不足,造成效果不佳。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按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行业领域监管,保障和谐交通的发展环境;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巩固提升“三项制度”工作成效,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