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35XE/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奉节县铁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铁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奉节县高铁站区及奉节段沿线管理服务及安全等事务工作,参与相关政策、制度等起草和统筹协调实施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站区及奉节段沿线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郑万高铁奉节段涉及地方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具体办理郑万高铁奉节段双段长制事务性工作。

3.承担统筹协调站区及奉节段沿线的综合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公安管理部门、重庆铁路公安处奉节车站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公安交巡警、交通管理等单位做好行政执法及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和维修,站前广场、大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站内外垃圾收运、处置及监管工作。

4.承担统筹协调有关企业做好高铁站区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

5.承担统筹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高铁站区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编制高铁站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交通管理部门指导有关交通运输公司疫情防控工作。

6.承担与成都铁路局相关车务段、工电段、奉节车站派出所内部协调对接工作。

7.承担高铁站客流量、运力数据分析和应急调度,协助对接高铁线路优化工作,协助编制铁路规划、项目争取和建设过程的事务协调,协助对已建铁路和站点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8.完成县交通运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铁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下设综合科、协调管理科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0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拨款增加46.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6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6.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03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46.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6万元,比2024年增加4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6万元,比2024年增加4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025年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项目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4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5年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5年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鹏飞,联系电话: 023-5655227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