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邮政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邮政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为邮政业发展和安全提供保障;研究拟订邮政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邮政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承担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县交通局和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邮政业发展中心全额事业编制6名。内设机构2个:行管科、办公室。2023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员工5名。
奉节县邮政业发展中心为交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县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8.26万元,支出总计108.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19.24万元,因聘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48万元(增加净额22.7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19.24万元,因聘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48万元(增加净额2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19.24万元,因聘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48万元(增加净额2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6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2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7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19.24万元,因聘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48万元(增加净额22.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19.24万元,因聘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48万元(增加净额22.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减了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提取基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19.24万元,因聘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48万元(增加净额22.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减了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提取基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6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0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减了社会保障费年初预算提取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4.58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3)交通运输支出90.09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2023年工资薪级调增等增加6.9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减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提取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了职工2021年绩效工资差额、2022年绩效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遗属生活费等。公用经费1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增加劳务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咨询费、水电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收支平衡。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邮政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收支平衡。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9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大玲023-5660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