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交通运输委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行业发展,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规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负责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含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检测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船舶的运输管理,综合平衡全县地方水运运力。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及其社会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统筹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承担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职责。
(八)统筹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调控,负责县级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做好交通战备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审核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方针、政策,指导和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科技开发,推广应用交通科技成果,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
(十一)承担公路、水路县级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交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三)加强机关、直属单位和交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重大重点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商县交通运输委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县交通运输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2.铁路、民航及交通规划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委负责对接市交通运输委,做好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定综合交通规划及铁路、民航专项规划,负责指导协调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等。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负责铁路、民航等交通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3.物流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委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县商务委负责牵头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培育航空市场和航线,县交通运输委配合做好与市交通运输委的衔接工作。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交通队伍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干部理论学习,职工思想教育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智力引进、对外劳务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共青团工作;负责史志、年鉴及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
(二)运输管理科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等综合运输市场监管事项,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与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公路、水路、城市公交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营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协调与衔接,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局及邮政等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物流业发展;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和特殊时段运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指导道路和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指导机动车维修、客货运站场的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承担航道养护管理职责,负责航运运政、海事、船舶(含渔船)检验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重要航段的交通管制方案、管理规定,发布航行通(警)告;组织制定和实施交通企业改革方案,指导交通行业企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指导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三)规划建设管理科(铁路民航科)
负责草拟全县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拟订全县公路、水运建设管理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和水运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全县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行业管理,水陆交通基础设施大中型和重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并监督项目实施,管理公路及水运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定额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公路规划编制;负责全县公路建设技术培训;负责交通项目立项、申报,以及对外招商;负责道路桥梁大中修技术方案评审以及造价审查;负责公路建设方面的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和上报;负责公路建设行业科学技术交流与推广;负责拟订地方铁路发展政策,编制全县铁路线网的枢纽专项规划;协调推进全县铁路项目建设;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研究提出全县铁路投融资政策方案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协调管理铁路运输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民航发展政策,编制全县民航机场和航空枢纽专项规划;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航机场项目建设;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研究提出全县军民航机场投融资方案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协调管理民航运输工作;协调邮政发展相关工作。
(四)养护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县公路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县级以上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质量监督和考核;负责公路抢险的组织、工程量核查、质量监督;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检查考核;负责公路养护科学技术交流与推广;负责公路养护的档案管理、数据统计与上报;负责路政管理;指导公路养护管理;负责公路的断道审核;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保障方案和应急措施;按规定拟订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国防交通。
(五)安全法制科(信访办公室)
负责指导、监督做好地方水域水上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公路安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铁路民航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指导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长江水域水上安全监督,指导支小河流、封闭水域水上安全监管和陆上运输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协调全县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全县交通行业应急预案体系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监督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对交通运输各单位部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负责信访接待,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
负责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行政审批许可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相对集中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组织推进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相关电子政务工作;具体管理机关政务服务窗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财务审计科
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和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养护经费计划及安排全县交通行业拨款;管理外汇、信贷以及税收、利用外资的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