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挖可调节负荷资源。积极统筹部署负荷资源摸排相关工作,建立负荷资源常态管理和闭环管控机制。针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负荷资源摸排,指导企业掌握主要性生产设备、辅助性生产设备、非生产性设备以及柔性负荷的最大可调节能力,构建可调节负荷资源库,根据可调节能力合理申报需求响应能力。
(二)引导削峰移峰用电。摸排企业有熔炉、中频炉等高耗能用电设备的企业,平段、谷段提前使用该类设备生产;引导企业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将检修时间安排在用电高峰时期(11:00-17:00、20:00-22:00),缓解高峰时间用电压力。
(三)推进错峰避峰生产。引导企业合理安排高温假,鼓励企业将放假时间安排在负荷管理期间,最大限度利用电力资源,调整生产时间至夜间(00:00-08:00),缓解高峰期电力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