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以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申报、审核、审批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和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的责任;负责拟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负责工业口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指导本县盐行业管理;负责对民用船舶行业管理和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电力、天然气、无线电等行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分析、预测监测,指导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投资方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牵头统揽全县工业招商,围绕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负责指导工矿企业破产、关闭工作,组织实施改制重组。负责食盐行业管理和监督,牵头拟订盐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
(二)机构设置。根据关于印发《奉节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奉节委办发〔2019〕24号的规定,委机关内设机构6个。其中:办公室、经济运行科(县企业减负办公室)、规划投资科(行政审批科)、中小企业科、行业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中小企业贷款专管中心,县经信委综合执法大队。
(三)编制及在职情况。行政编制数16人,事业编制数7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24人,遗属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95.05万元,支出总计1,19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18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18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05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9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18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96.49万元,占66.65%;项目支出398.56万元,占33.3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5.0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18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18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01万元,增长102.88%。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的申报的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18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01万元,增长102.88%。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的申报的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0万元,占1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5.89万元,占33.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48万元,增长179.13%,主要原因是追加原企业退休人员按事业退休补差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30.59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减少。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7.86万元,占49.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49万元,增长51.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追加的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20.71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0.33%,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48万元,下降53.38%,主要原因是核算的口径有所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6.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无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及区县来我单位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6.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新增办公桌椅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48万元,下降53.38%,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调整。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进行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