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341N/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日期 ]
2024-09-06
奉节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认民生电力客户的批复

奉节经信发〔2024〕55号

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分公司:

你司送达的《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奉节供电分公司关于确认民生电力客户的请示》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奉节县人民医院等5个民生客户为一级民生客户、奉节县融媒体中心等5个民生客户为二级民生客户。

二、请你司切实加强民生客户用电保障和供用电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民生客户防范事故风险和应对突发停电事件的应急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我县民生客户安全用电。

此复

奉节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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