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经济信息委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以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以及中小企业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工业信息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工业和工业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申报、审核、审批工业和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和组织工业和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县工业系统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工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除煤炭企业外的重点工业企业安全应急管理和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煤、电、气、工业用油等重要物资平衡调度的责任;负责拟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负责工业口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对民用船舶行业管理和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六)研究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进步;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推广;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推动软件业、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
(七)负责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和设备的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审核、审批相关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协调电力、天然气、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统一调控和应急保障,编制下达年度、月度生产、供应、调度计划,实施平衡和协调。承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
(八)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统计分析、预测监测,指导其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投资方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负责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管理,协调有关专项资金的组织和安排;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统筹全县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结构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搭建创意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中心的建设;指导创意企业及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对外招商、行业统计等工作。
(十)参与全县工业招商,围绕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对工业项目进行宏观管理,开展投资导向和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工矿企业破产、关闭工作,组织实施改制重组,企业兼并,减员增效,扭亏脱困等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指导和推进集体企业发展;负责三峡库区淹没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工作和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本县工业园区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的发展。协调工业园区优惠政策的落实,指导工业园区企业加强管理,促进全县工业发展。
(十三)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
(十四)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讯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体系工作,协调处理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依法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率资源,负责本县无线电行政执法、监督。
(十六)负责拟订工业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十七)牵头承担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责。
(十八)负责盐行业管理和监督,牵头拟订盐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负责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盐业发展稳定,负责盐业统计分析。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值班、档案、机要、保密、政务接待、后勤保障、政务督办;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审计以及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综合性材料与工作报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审核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和机关各项制度建设;承办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群团、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二)设立特色产业科(招商统筹科),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眼镜产业中长期规划,执行有关行业标准,参与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眼镜产业生产准入、市场准入审核和产品认证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推进眼镜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眼镜产业分析汇总工作;承担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项目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招商引资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拟订工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工作,分析预测运行趋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效果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重点工业企业分类统计和财务报表的汇编;负责重点企业培育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减负相关工作。
(四)规划投资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全县工业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新兴产业体系战略研究,参与本县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实施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战略思路和措施;组织对影响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各种工业项目的专项资金争取、项目审查、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及后续管理;负责收集统计全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负责办理本县权限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县级及以上重点工业项目的指导、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监督管理;监督企业执行国家经济法规和产业政策;负责汽车摩托车、建材、冶金、装备、化医等行业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新型船舶相关工作;负责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军民融合发展日常事务工作。
(五)中小企业科。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国有工矿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企业兼并、减员增效,扭亏脱困等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负责关闭破产企业移民迁建后期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调整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指导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帮助企业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发展;指导公司上市的初审与推荐,负责企业产权转让,股权登记,生产经营变更的政策协调;负责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按中小企业的口径统计、分析、预测、监测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六)行业监管科(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县电力、天然气(管道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行政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配合执法机构协调处理供用电、供用气矛盾和纠纷;监督电力、燃气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执行;承担国家储备盐的管理职能,指导盐业市场供应、盐业发展稳定及统计分析;负责编制电力、天然气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天然气、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二甲醚)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责任企业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天然气供区划分。
(七)应急管理科。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承担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推动安全产业发展;贯彻执行有关工业、中小企业和无线电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依法承担本部门电力、燃气、工业投资等行业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