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 节 县 规 划 和 自 然 资 源 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以法治为引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依法行政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特色品牌。今年我局被奉节县委确定为全县“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示范创建单位,在全县先行试点开展“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打造工作。我局提出“支部建在田坎上”红岩先锋党建品牌,细化“课堂搬到田坎上、专家请到田坎上、服务送到田坎上、岗哨设在田坎上”四项具体举措,将工作落实落细到一线,全局273名干部职工全覆盖到全县394个村社,到院坝、到田间开展乡村规划、产业用地、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等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定期到具体片块巡查耕地保护、地灾隐患等情况。县委组织部将我局“支部建在田坎上”红岩先锋党建品牌作为奉节经验上报市委组织部获肯定。我局被县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全县模范机关标兵单位,并作为全县机关党建示范点接受全县各级各部门参观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县各项“五色图”考核中共获得优秀等次6次,工作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并要求以我局为模板在全县进行推进。
(三)以法治促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五大程序”为抓手,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执行。本局的“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通过。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18次,审议了80余项人事调整、干部提拔、大额资金使用拨付等重大事项。我局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涉法事项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发挥了有效作用。2023年,办结各类案件134件(其中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21件、民事诉讼10件),胜诉率为95.88%。出具法律意见书20余份。
(四)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我局制定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12件行政处理决定及时在“信用重庆”网站公开,28件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法制审核率100%。接受市规资局评查的5件一般程序处罚案卷得分95以上。为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我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增加一页温馨提示,附上如征转用、农转用报批流程图等,指导当事人如何办理用地手续,转违法为合法,充分体现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赞同认可,一致给予好评。
(五)以“四大监督”为抓手,推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5件,满意度100%;定期向人大汇报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391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答复,答复率100%。积极配合司法监督。认真组织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3%。积极配合行政及审计监督,对各类巡视、巡察、审计等提出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推动规划自然资源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
(六)以法治强保障,提升规划自然资源工作质量。
1.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优服务部门。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权责清单,将涉及我局223项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渝快办”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全流程管理,持续推动“多证合一”,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断创新服务,如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跨区域通办、川渝通办、快递送达、预约办理等方式,打响了“渝快办”“奉公办”政务服务品牌。
2.加强监测预警,防范地灾风险隐患。面对全市数量最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530处)和严峻的地灾防治形势,我局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夯实“四重”网格责任体系,落实人防、技防、工防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地灾防治连续二十年“零伤亡”。
3.多措并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2023年办理信访事项388件,群众满意率98%。对反映强烈的集体土地征迁、登记确权和规划建设等领域,采取开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等方式,虚心听取建议意见,认真研究法律政策,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联动,有效化解了夔门街道诗歌小镇安置房、夔州街道征迁结算、兴隆旅游新城征迁划地自建、原解聘国土员等历史遗留问题。
4.推动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全县规划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志愿者进社区、新媒体发布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与我局职能工作、执法工作有机融合还未形成体系,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知法学法积极性不够。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集中,涉及国土资源、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众多,相关法律法规更新速度快,知法、学法工作压力大。干部年龄老化,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不够。
(三)社会普法宣传工作需精准施策。受工作特点的影响,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普法多,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普法宣传相对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仍然较为单一,常态化学法普法措施针对性不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四)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职责,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