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法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具体办理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建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耕地和林地及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进行确权登记,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投诉、纪检信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秘、会务、保密、宣传、综治、印鉴、车辆管理、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2.受理科。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咨询、受理、建档、初审、缮证、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3.审核科。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复核、核准、登簿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做好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4.权籍调查科。负责各类不动产、自然资源登记权属调查工作,宗地落地、建立楼盘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一张图及图形数据管理维护。5.档案信息科。负责中心各类电子、纸质档案资料(文书、财务、不动产登记等档案资料)的接收、归集、整理、保管、利用、数字化加工、统计、入库、上架及销毁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管理维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2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3.73万元,主要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3.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21.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9.08。支出较去年减少63.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3.7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83万元,比2023年减少6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83万元,比2023年减少63.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3年减少 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秋菊,联系电话:023-5655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