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宗旨:依法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根据宗旨,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3.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耕地和林地及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办理登记。
4.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5.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6.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处理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
7.承担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
8.完成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机构1个,全称为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奉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0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0.0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710.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0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5.4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0.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0.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6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65万元,比2021年增加15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2万元,比2021年增加15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保障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0万元,比2021年增加56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房屋数据清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款项支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21年减少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1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1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分配公务车资源,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9.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元,联系电话:023-5655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