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依法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根据宗旨,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3.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耕地和林地及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办理登记。
4.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5.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6.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处理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
7.承担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
8.完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投诉、纪检信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秘、会务、保密、宣传、综治、印鉴、车辆管理、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
2.受理科。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咨询、受理、建档、初审、缮证、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3.审核科。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复核、核准、登簿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做好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4.权籍调查科。负责各类不动产、自然资源登记权属调查工作,宗地落地、建立楼盘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一张图及图形数据管理维护。
5.档案信息科。负责中心各类电子、纸质档案资料(文书、财务、不动产登记等档案资料)的接收、归集、整理、保管、利用、数字化加工、统计、入库、上架及销毁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管理维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99.63万元,支出总计799.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01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核算基数为10-12月三个月)等因素导致收入支出均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9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01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核算基数为10-12月三个月)等因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6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9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01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核算基数为10-12月三个月)等因素,其中:基本支出543.73万元,占68%;项目支出255.90万元,占3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9.6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4.01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核算基数为10-12月三个月)等因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11万元,增长22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核算基数为10-12月三个月)等因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11万元,增长22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2021年核算月份为12个月,核算基数增大等因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92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卫生健康支出20.5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14.71万元,占8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
(4)住房保障支出16.50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68万元,增长14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2021年核算月份基数为12个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费、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1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3万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0月纳入全额财政拨款,2021年核算月份基数为12个月。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拨款。本年支出3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数据库建设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9.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7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权籍调查业务、受理注销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6.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派用制度,减少车辆不必要出行,加强车辆的管理,严格各项费用的报销。
公务接待费4.2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加班工作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1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5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培训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测绘勘界服务、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单位整体绩效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6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郑秋菊 023-5655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