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
奉节规资发〔2023〕15号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突发事故
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规划自然资源所:
现将《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突发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故灾难或者险情引发的不良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全县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成立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和后勤保障组三个工作组。
组长:杨前禄局长
副组长:陈湿副局长
潘建华执法支队支队长
黎安庆副局长
黄冲副局长
赵运松副局长
罗怀勇副局长
成员:各科室、单位、所负责人。
(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地矿安全科
组长:黎安庆赵运松
成员:杨洋黄陈
(二)现场处置组暨应急演练组:办公室地防中心国土整治中心调查监测中心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执法支队地矿安全科
组长:陈湿潘建华黎安庆赵运松罗怀勇
成员:杨洋帅友伟许定坤唐勇陈杜军
朱宏丹黄辉兵邵颖肖勇刘超
黄陈
(三)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财务人事科
组长:黎安庆黄冲
成员:杨洋朱培芳
三、工作组职责
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处置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县政府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分工部署,在综合协调、现场处置、应急演练、后勤保障等方面充分发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个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工作组涉及科室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特别是现场处置组暨应急演练组,制定好方案并进行演练,确保行业管理安全稳定。
(一)综合协调组:统筹、协调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二)现场处置组暨应急演练组:制订抢险救灾方案,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防止次生、衍生灾害;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三)后勤保障组:突发事故灾害发生后,负责及时调集和运送救灾物资、安排布置救灾帐篷、提供现场处置工作必要的设备和物资。
四、监测与预警
(一)风险监测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宿舍区等突发事故灾害风险监测工作,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规划展览馆突发事故灾害风险监测工作,地防中心负责自然灾害防治突发事故灾害风险监测工作,地防中心、国土整治中心负责建设施工突发事故灾害风险监测工作,调查监测中心负责测绘行业突发事故灾害风险监测工作,执法支队负责打非治违领域突发事故灾害风险监测工作,地矿安全科负责合法矿山越界开采突发事故灾害风险监测工作。一旦接到突发事故灾害风险消息,立即向局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通知各行业领域作好各项应急准备。
(二)预警发布
办公室、地防中心、国土整治中心、调查监测中心、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执法支队、地矿安全科接到突发事故灾害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结合相关情况,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办公室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三)预警行动
各应急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收拢人员、调集物资装备,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四)预警调整和结束
办公室、地矿安全科根据突发事故灾害变化情况,报请局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本局及本行业领域发现突发事故灾害后,涉及主管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局办公室、地矿安全科报告,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局领导小组在15分钟内向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信息来源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性质、损失状况、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事发现场处置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应急处置
事故灾难发生后,在局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相关科室、事发地乡镇(街道)、事发单位参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组织现场救援人员,对事故灾害现场进行检测、调查、分析,组织专家会商、研判、预测事故灾难发展态势,科学制定救援措施;组织、协调并调配救援力量、设备设施等,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并对事故现场周围实行交通管制,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3.协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4.对于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抢修,短时难以恢复的,要采取临时措施,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5.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大规模或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6.及时调出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以供救灾需要,必要时可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装备、设备设施和工具。
7.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8.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家属安抚等工作。
9.加强舆情导控,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1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应急级别进行处置。办公室、地矿安全科及时请示局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同时向上级部门寻求支援。
(四)响应结束
突发事故灾害结束后,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突发事故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此页无正文)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2023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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