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用户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不属于转出、报废注销、盗抢等状态)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省份)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处罚种类为警告或200元以内罚款,记分分值为6分以下)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2)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只能处理备案后新发生的。(3)注册用户驾驶证状态属于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转出、停止使用、锁定、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撤销、注销、注销可恢复、记满12分等情形的;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3次及以上被满12分,或者拟通过该平台处理的违法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达到12分及以上的,不能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