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治安事件;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责任。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对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责任。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全县道路交通的巡逻防控工作,处理全县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县的重要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组织开展本县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和公共信息网络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承担防暴、处突、反恐怖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指导、监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计设立内设机构43个,其中派出所23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5,559.91万元,支出总计25,559.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8.55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基建项目导致收入支出下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5,55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8.55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基建项目导致收入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59.9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5,559.9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88.55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基建项目导致支出下降。其中:基本支出18,357.28万元,占71.8%;项目支出7,202.63万元,占2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59.9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7.55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基建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5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1.51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基建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收入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0.48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转移支付资金2600万元,应指工程运行费405.37万元,应指工程维护经费301万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青莲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工程进度款182万元,草堂工业园区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款128.67万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费15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5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1.51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基建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支出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0.48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多由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1,740.60万元,占8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1.6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追加项目较多,项目支出大多是公共安全支出,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较多。
(2)科学技术支出182.0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青莲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工程进度款以此科目下达。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2.68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81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退休民警死亡抚恤金以此科目下达。
(4)卫生健康支出716.6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5)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费以此科目下达。
(6)住房保障支出707.99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5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0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2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04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7.24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2022年辅警人员经费预算3000万元以项目下达,2021年该项预算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下达。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6.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03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中采购18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5.83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22年采购了18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采购1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95.3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32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5.32万元,增长638.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采购了18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采购1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5.23万元,主要用于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77万元,下降3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32万元,下降6.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燃料、维修台账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5.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1万元,下降22.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8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0辆;国内公务接待209批次8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0.03元,车均购置费16.41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在外租用场地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1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等原因培训较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8.1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7.24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2022年为项目支出,2021年为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9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公安执法执勤设备及相关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7656.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5项,涉及资金3519.6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结果来看,所有项目都能按照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了监督管理,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奉节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局5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详见附件3。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周萌 1352748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