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113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鹤峰乡观斗村污水处理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鹤峰乡观斗村污水处理工程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1〕19号)文件及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拟纳入奉节县2021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含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库项目的批复》(奉节府〔2020〕206号),结合县水利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峰乡观斗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代码:2103-500236-04-01-909847)。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观斗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
新建一级污水管网管道总长3326m,二级管道1500m,接入户管道4000m;新建检查井103座,新建150t/d污水处理站1座。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74.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5.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49,基本预备费17.86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水库库区基金。
八、招标方式: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请你单位接件后,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