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河道水库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红土乡白鹤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奉节河库中心文〔2024〕2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红土乡白鹤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2411-500236-04-01-542053)。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河道水库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址: 奉节县红土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1Km,治理河道岸线990.14m。(一)双佛溪廖叶佛段:起于石庙湾交通桥,止于支沟汇合口,治理河道长度1.07Km,布置堤线长度447.52m,其中左岸211.23m,右岸236.29m,全部采用仰斜式挡墙。(二)双佛溪回龙寺段:起于回龙寺交通桥,止于下游约200m,治理河道长度0.2Km,布置堤线长度112.23m,全部位于右岸,全部采用仰斜式挡墙。(三)养军沟段:起于野鸭池拱桥上,止于甲鱼场,治理河道长度0.82Km,布置堤线长度30.39m,全部位于右岸,全部采用仰斜式挡墙。。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999.24万元,建筑工程投资738.0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48.72万元,独立费投资122.94万元,基本预备费投资45.49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1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水利发展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招标范围为施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