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康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奉节县康乐镇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立项的函》(康乐府函〔2024〕1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3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奉节财农〔2023〕221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奉节县康乐镇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2412-500236-04-01-966549)。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康乐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康乐镇横路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灌溉蓄水池1800方。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重庆火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筹20万元。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