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奉节县大树镇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立项的函》(大树府函〔2024〕9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及市级水利救灾(水毁)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水发〔2024〕47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一批)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13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大树镇水毁堤防修复工程(2411-500236-04-01-155202)。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大树镇庙岭村、石堰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奉节县大树镇水毁堤防修复工程主要内容为修复损毁的110余米崔家河护堤,其中:庙岭村2社(小沟子桥)整治工程和石堰社区三洞河河堤整治工程。分别为:庙岭村2社(小沟子桥)桥墩修复及河床整治23m;石堰社区整治内容主要为恢复右岸河堤148.50 m,左岸已建河堤底部修复加固75m。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