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4-00395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4〕43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兴隆镇人民政府、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4〕1387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奉节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

二、资金下达

本次下达奉节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56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174万元、吸纳农村群众就业135人(项目计划详见附件)。

(一)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领域。包括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等。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下达方式。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精准谋划选择以工代赈项目,认真分析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业规模等,此任务计划将纳入本区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你单位要确保计划分解下达后能够立即开工建设,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要加强工作沟通和项目筛查,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投资项目,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组织实施

各相关乡镇要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项目承接方式,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作项目业主,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乡村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村劳务公司(强村公司、共富公司)、村民理事会等,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监督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全面借鉴近年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结合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模式做法,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四、督促指导

我委会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附件:奉节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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