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170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天赐湖水库一期安置房文化广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审批天赐湖水库一期安置房文化广场工程可研报告的函》(长安府函〔2020〕8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拟纳入奉节县2021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含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库项目的批复》,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赐湖水库一期安置房文化广场工程(项目代码:2020-500236-49-01-156617)。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长安乡五坝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改建文化广场1座(包含建设停车场1座,小区内种植行道树125颗,安装DN150镀锌消防管342m、DN100镀锌消防管702m、DN65镀锌消防管99m、室外地下式消防栓5套、室内消防栓箱33套)。其中广场占地面积3660m2,场内布置典礼台1座、公厕1座、休闲座椅20套、成品垃圾箱3个、太阳能灯9盏、青石板铺装2332m2、花岗石铺装194m2、路面油化450m2、绿化255m2、健身器材1套等。停车场占地2120m2,场内布置停车位38个、太阳能灯6盏、路面油化722m2、绿化825m2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42.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8.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22万元,基本预备费21.09万元。资金来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七、建设工期:5个月。
八、招标核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