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13F/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奉水复〔202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奉节县水利局关于奉节县明水水文站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水文监测总站:

你站《关于审批明水水文站迁建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渝水文函〔202326号)收悉。根据重庆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实施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及施工图技术咨询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明水水文站位于重庆市奉节县石岗乡瓦坪村,受璧山渡电站整改扩容影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迁建明水水文站,开展水文检测工作,及时掌握水雨情信息,为流域防汛抗旱、涉水工程管理与规划提供准确的水文信息和科学依据,对助推当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实施本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任务与规模

(一)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建设任务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22)确定测洪标准为185.70,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水文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设备配置。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建设规模

新建水文站缆道用房213.48平方米,新建水文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和蒸发观测设施配置水位、流量、降水、蒸发等信息采集仪器设备及报汛通信、视频监控等其他设备,设置信息化系统。

三、方案设计

基本同意测验河段基础设施、雨量观测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方案设计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同意工程施工组织形式、施工方法及施工工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内容。

六、投资概算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497.1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64.3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227.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2.71万元,独立费用46.22万元;基本预备费22.52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8.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0.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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