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4-00154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4〕12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奉节县G242K2007-K2039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按应急抢险工程实施的批复

奉节县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奉节县G242K2007-K2039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按应急抢险工程实施的函》(奉节交通函〔2023〕12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按照《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专家论证以及县交通局的符合应急抢险救灾项目要求认定,该项目符合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相关规定,建议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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