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权限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执行政府价格调控措施。负责政府性的价格鉴定工作。依法开展涉案价格认定工作,对失信社会价格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对口协同发展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指导、协调乡镇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定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物资的品种目录建议。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督工作(非城市部分)。
(十四)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十五)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牵头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
(十六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委机关政务和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保卫、接待、公车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牵头办理建议提案;负责对口支援工作。
(二)规划改革科(政策法规科)。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负责监测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奉节县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奉节县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工作。
(三)投融资管理科。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负责按权限办理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城市基础设施、政权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房地产等投资项目;研究民间投资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四)农业农村科(乡村振兴科)。综合监测和分析第一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街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负责按权限办理审批、核准、转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三峡后续、乡村振兴衔接等建设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五)资源环境和工业信息化科。组织拟定生态工业、大数据应用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生态工业、大数据应用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推动实施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六)社会事业科。综合研究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按权限办理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民政、社会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现代服务业等社会发展项目;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各镇街、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县域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七)招标监督审查科。负责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会审;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人答疑、招标文件补遗、招标方式变更及施工合同等内容审查备案或发布;负责中介机构库抽取的资格审查;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承担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筹协调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诚有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行政执法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八)能源发展科。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能源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并协调组织实施。
(九)价格管理科。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以及定价机制;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十)国防动员和粮食物资储备科。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机关的人民防空业务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