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90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清单〉的通知》(奉节委乡振组办〔2023〕67号)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文件,现将2024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103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各项目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各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奉节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奉节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