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财政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1-05-31

奉节县财政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2021年)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60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我局精心部署、认真落实,顺利完成《通知》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县财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始终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强化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设立行政审批科,与会计监督科合署办公,牵头负责机关法治工作建设,统筹、协调并督促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相关法治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及时对《奉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全面压实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相关法治建设具体工作职责,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局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二是加强清理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奉节财法〔20171号),全面加强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三是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积极防范决策风险,提升财政法治治理能力,推动集体决策规范化和科学化。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组织法规科相关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专题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截至目前无复议案件五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奉节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预算决算”信息专栏,对各级各部门的预决算等重要财政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组织宪法主题宣传日活动,深入结对帮扶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利用职工大讲堂,组织财政干部集中学法;开展“以案四说”活动,LED屏滚动播报,节假日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七是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县财政机关干部培训计划,把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纳入每期培训课程,有力提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每年举办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将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作为重要内容,提升乡镇财政干部法治观念。

(二)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相关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重庆市财政局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开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举报电话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二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情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共145次,购买服务总金额8628.1万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县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共120次,购买服务总金额15828.69万元。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8日,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共65次,购买服务总金额23063.9万元。

三是全力保障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经费。2020年已拨付“三线一单”编制费用42.4万;拨付“以奖促治”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经费17.19万元;拨付“以奖促治”(白帝城罗汉大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60万元;另外拨付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97.64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49.61万元、长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经费10.72万元。

四是行政执法经费相关情况。2018年保障(公共安全)本地县行政执法经费28516万元,2019年保障26547万元。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按收支两条线制度管理执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预算法等财政法规遵守不严格。个别单位对预算执行缺乏理解,提出的预算追加依据和理由不充分,程序不严谨。

二是相关部门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仍较突出,财政资金监管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县财政对推进市、县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缺乏相关职能支撑,建议该项由主管职能界定的相关单位负责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推进普法学习和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和宣传工作,积极将全县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依法理财。按照党对财政工作领导的根本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三是抓好统筹落实。继续抓好党组普法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部署研究,努力营造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工作氛围,为财政工作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按照事前公告、过程公正、结果公示等相关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加强各预算执行单位财务收支、财经纪律、财税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处理处罚力度,维护财经秩序。

                 奉节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