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