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1-2023年柑橘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号:20C0014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诉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奉节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永
地 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青河苑658号(吊一层07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奉节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
经办人:曹*军
通讯地址: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328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2356683385
通讯地址:奉节县西部新区紫云街行政次中心1号楼
见附件
我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县脐橙发展中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奉节县人民政府或重庆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