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责任要求为: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
(一)包卫生。
1.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规范垃圾投放,保持环境整洁。
2.建构筑物临街门窗、橱窗、门店招牌和景观照明设施保持整洁美观。
3.建构筑物临街屋檐、窗檐、顶棚、阳台无污垢和积存垃圾。
(二)包秩序。
1.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和乱丢乱倒行为。
2.无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和标识行为。
3.无环境噪声污染,无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行为。
4.无在树木及护栏、路牌等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行为。
5.无车辆乱停放行为。
6.无违规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行为。
7.无散养家畜家禽行为。
(三)包设施。
1.不得擅自拆除、侵占、关闭环卫设施,不得擅自损坏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
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
3.不得擅自损坏城市道路、桥涵、照明等相关市政设施。
4.不得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践踏和毁损草地、花卉、树木和毁损园林设施。
5.户外招牌无残缺、无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
6.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设施设置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