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6761151234/2021-00050
[ 发文字号 ]
市政设施(2021)第07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编号:市政设施(2021)第071

项目名称

江山赋

项目地点

奉节县夔州街道魏家社区

建设单位

重庆德兆晨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赵辉1582****056

施工单位

重庆冠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吴波1322****555

批准事项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审批内容

批准临时占用地点:奉节县夔州街道江山赋项目西侧玉璋街

31°1′28″N,109°2530″E

临时占用道路种类:人行道

批准临时占用面积:40㎡

批准临时占用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用            途:开设临时施工出入口

应遵事项

1.本证应悬挂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

2.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重大节假日严禁施工;错开早晚高峰时段 (7:00-9:00、 17:00-19:30) 和白天其他交通流量较大时段禁止组织临时占道作业;早晚高峰交通信号灯故障影响通行的, 应先由交巡警现场指挥, 待交通流量正常后方可占道抢修;占道作业中遇交通拥堵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撤离现场、 恢复交通;

4.施工期间,人行道必须实行半幅施工,不得一次性将道路围断,保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采用湿法作业减少扬尘,增加冲洗设施,不得带泥上路,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安排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5.请施工单位开挖时注意地下管线,因开挖引起的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6.配合设施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如果开挖后需要下沉路灯线时须联系市政所(566608082)查看,并服从现场指导意见,恢复路面时每一道工序须经设施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见附表);

7.服从行政审批部门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所作出的变更或者取消许可的决定。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盖章)

发证日期:202110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