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所主要承担城市道路、桥隧、广场、高边坡、高挡墙、城市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所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奉节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所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为管辖的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提供保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按程序接管城市市政设施工作。
3、负责编制管理的市政设施年度管理、维护工作计划。
4、负责管辖的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预算编制、报审;组织工程施工,完工、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工程决算、整理档案。
5、负责管理的城市道路、桥隧、高边坡、高挡墙、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照明、景观照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的城区市政设施临时占压、挖掘勘验、初审及现场复核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乡镇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技术规范工作。
8、承办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2.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2.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6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9万元,比2022年增加1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9万元,比2022年增加12.6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奉节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不涉及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金凤,联系电话:5660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