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6761151234/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重庆市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2.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9.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10.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1.承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2.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

     13.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二级单位,属于奉节县城市管理局的下属单位,由三个科室六个大队组成。具体如下:

1.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办目标考核、宣传、保密、信访、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城管执法信息化平台的运用工作。

2.政工督查科。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

3.法制科。负责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编制执法计划,承办相关法律事务;负责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审查和报批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发、审核、回收和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大队。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5.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大队。负责城市建成区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秩序、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水域垃圾、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六大队。20204月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设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六大队。主要承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96.69万元,支出总计996.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费用增多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9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费用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6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9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费用增多其中:基本支出996.69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6.6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1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费用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费用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6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费用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6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9.76万元,占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8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缴费标准

2)卫生健康支出42.6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缴费标准

3)城乡社区支出822.29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8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费用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41.95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缴费标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63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4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交通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4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培训业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单独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喻伟宏   023—5655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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