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6761151234/2021-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0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奉节县市政园林管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市政园林管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市政配套设施和环卫配套设施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排水、垃圾站点、公厕、停车场、广场等)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五)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灯饰工程设计方案评审,以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灯饰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承担编制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负责西部新区管委会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负责全县水域清漂工作;组织环卫设施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对乡镇(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

(七)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站)、洗车场(站、点)的审批管理;负责县城临时占道、道路挖掘、建筑渣土运输的审批管理。

(八)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城供水、节水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县城排水(污水、雨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行;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工作;协助城镇燃气管理工作。

(十)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城镇公园、广场详细性规划,以及城镇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的审核工作;负责城镇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十一)负责绿化赔偿费的收缴;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管理;组织实施城市义务植树工作;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县城建成区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及运行;负责县城建成区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及运行。

(十四)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监察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015年7月22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奉节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奉节府办〔2015〕139号)文件,奉节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正职职数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本年度机构及人员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3242万元,较上年收入减少13943万元,减少了51.29%。本年支出17775万元,较上年增加2404万元,增加了15.64%。收入减少的原因为上年度有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增加是因为项目增加。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无此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33万元,财政拨款3200万元,2016年结转3533万元:主要支出为污水处理厂建设3533万元(使用2016年结转资金)、市政维护建设300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资金)、长江河流淸漂20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今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206715.81元,年初预算数为305300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389485元。今年较去年三公经费减少46.93%。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公务车辆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今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206715.81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6380.81元,公务接待费为20335元;年初预算数为305300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元,公务接待费为65300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389485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8654元,公务接待费为30831元。今年较去年三公经费减少46.93%。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公务车辆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每辆车平均费用为4.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计197人次(人均103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129.83元,比2016年减少7675824.17元,降低95.9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环保作业车辆。我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有通用设备网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家用具办公桌、椅、文柜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20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本年度2017重点项目一个,城区15座桥梁整治,评价结果为中,本单位根据中介机构调查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细化举措,认真进行了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郑文刚 联系电话:5686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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