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6761151234/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0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编号:市政设施(2021)第007

项目名称

小区庭院整改工程

项目地点

奉节县城区

建设单位

奉节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余鑫136*****456

施工单位

奉节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余鑫136*****456

批准事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审批内容

批准占用挖掘地点:奉节县城区

占用挖掘道路种类:人行道、车行道

批准占用挖掘面积:800㎡(20处占用)、500m²(30处挖掘)

用            途:管网整改

批准占用挖掘时间:202135日至2021831

应遵事项

1.本证应悬挂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

2.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施工期间,人行道必须实行半幅施工,不得一次性将道路围断,保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采用湿法作业减少扬尘,增加冲洗设施,不得带泥上路,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安排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4.配合设施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如果开挖后需要下沉路灯线时联系市政所(566608082)查看,并服从现场指导意见,恢复路面时每一道工序须经设施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见附表);

5.服从行政审批部门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所作出的变更或者取消许可的决定。

6.每批次实施3-4处,竣工后报县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同意再实施第二批次,以此类批。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盖章)

发证日期: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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